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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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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4-11-20

[宣導]★重要提醒★知悉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或有違專業倫理)時,請務必於24小時內向本校校安中心或性平會進行通報,以免因延遲通報而受罰。

各位師長、工作同仁大家好:

再次提醒各位,當有學生向您反映疑似發生校園性別事件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或違反專業倫理)時,

請務必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2條第1款規定,以免因延遲通報而受罰。相關注意事項敬請詳閱本信附件資料。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具教師身分者包括:指專任教師、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教官、運用於協助教學之志願服務人員、實際執行教學之教育實習人員、實習場域之實習指導人員及其他執行教學或研究之人員。)

(具職員身分者包括:指前目教師以外,固定、定期執行學校事務人員、運用於協助學校事務之志願服務人員、學生事務創新人員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具學生身分者包括:指具有學籍、學制轉銜期間未具學籍者、接受進修推廣教育者、交換學生、教育實習學生或研修生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條規定

★性平事件通報及諮詢窗口:

  • 通報窗口-校安中心(軍訓室)24小時專線:

(06) 238-1187

(06) 275-7575 分機 55555(值班教官)

  • 諮詢窗口-性平會專線:

(06) 275-7575 分機 50324、50325

★填報時請注意保密原則,請簡述事件樣態並請將事件當事人個資隱匿,保留姓氏/性別/年齡即可,如:陳OO同學(女,20歲)。後續將會由性平會專人與您接洽處理。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參考附件檔案或與性平會專責人員聯絡~

謝謝大家的協助及配合!

祝 平安順心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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