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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函辦理「113年下半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 判決案例研討會-臺北場」,對此議題有興題者自由報名。
主旨:檢送本會辦理「113年下半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臺北場」1案,敬請 惠予公告及轉知所屬相關單位及人員參加,相關資料如說明,請 查照。
活動目的:
一、 透過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案例,邀請司法院及相關法院之法官,凝聚對相關議題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達成共識,避免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爭議判決之發生。
二、 針對數位科技發展帶來的威脅,「數位性暴力」成了新興性別暴力與性別歧視議題,爰此增加輔導人員對數位性暴力的相關知能以協助數位性暴力的被害人降低傷害。
三、 關於112年初完成「四法聯防」的修法,分別從「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等法律層面提升承辦人員認知能力。
說明:
一、會議日期:113年11月18-19日(星期一、二)兩天二、會議時間:09:20-16:00
三、報到時間:09:00-09:20
四、會議地點:中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7樓多功能活動室
五、活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207號7樓
六、旨揭資料包含簡章一份,亦將同步公告於本會網站。其報名方式採用網路報名,請至本會網站www.chinesenpo.org.tw點選「活動專區」→「性侵害性騷擾專區」→「113.11.18-19 113年度下半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進行報名。
七、參加對象:參加人員以80名為原則,參加資格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二)中央各部會及所屬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三)全國各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四)全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五)全國各地方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六)司法人員
(七)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
八、請轉知所屬踴躍派員參加,並請核予公假。
九、本活動參加人員將發給<研習時數條>,公務人員可登錄研習時數。
十、課程內容:兩天課程講座及內容皆不同,依學員時間可擇一或二日參加,恕不提供住宿服務。
十一、交通訊息:詳見簡章。
十二、本課程免費辦理,並提供蔬食午餐餐點。
十三、如有未盡事項,請洽本會專案人員翁秘書,電話:04-2481-1717,電子郵件:chinesenpo@gmail.com